卫生许可证丢失登报
[发布人:广告部 时间:2015-07-23 点击:6733]
办理对象对辖区内的已经取得公共场所有效《卫生许可证》的经营单位
办理条件
1、卫生工程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。
2、健康相关人员资格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。
3、建立企业自身的卫生管理及质量控制体系。
4、健康相关产品、健康相关场所及设备经检验、检测、评价符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定。
5、有民事行为能力。
所需材料
1.《卫生许可证申请表》(原件1份,加盖申请人签章);
2.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(原件1份)、经办人身份证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。
3.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)。
4.《卫生许可证》遗失或损毁说明。
5. 在本地公开发行主要媒体上公布的遗失声明认刊书。
《卫生许可证》逾期遗失的,按续期重新申请,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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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的媒体有:《北京晚报》、《北京日报》、《北京晨报》、《北京青年报》、《法制晚报》、《京华时报》、《新京报》、《中国税务报》、《工人日报》、《中华工商时报》、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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